验收新房的材料以及流程

 房地产基础知识大全   2023-05-05 21:54   371 views 人阅读  0 条评论
摘要:

1、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。2、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。3、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。4、区级以上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。5、开发商提供的房屋

  1、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。

  2、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。

  3、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。

  4、区级以上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。

  5、开发商提供的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。

  6、开发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。

  7、房产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。

  8、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生活供水系统用水合格证。

  9、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。

  10、民防部门出具的民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。

  11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电梯(扶梯)验收结果通知单。

  12、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。

  13、燃气主管部门出具的燃气工程验收证书。

  14、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档案认可书。

  15、管线分布竣工图(水、强电、弱电、结构、房屋的设计图纸和水电路图纸等,购房者可带走这些图纸的复印件)。

  收房验房的步骤及注意事项

  收房验房的步骤:

  1、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。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时间、须交纳的费用、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。通知的形式有电话、传真、信件等。

  2、购房者交纳有关费用。如房屋价款结算、物业费、公共维修基金等。

  3、验房。购房者对房屋进行验收,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,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出,开发商进行整改,修理后再由购房者验房。

  4、购房者接收房屋。房屋验收合格后,开发商将钥匙交给购房者。

  收房验房的注意事项:

  1、要注意收房的期限,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。

  2、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。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,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。

  3、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,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、律师进行,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,商议另行约定时间,并以书面形式确认。

  4、 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,从法律角度来说,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,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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